摘要

新媒体和电视在法治传播实践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从媒介化视角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发现,新媒体法治传播和电视法治节目对法治传播形式有不同的呈现逻辑,在不同媒介逻辑的主导下设置了相异的法治传播重点,并且对法治材料和象征性资源有着不同的分发和传播方式,这些不仅规定了公众对法治内容特定的接收和体验方式,而且建构了不同的传播主体和关系网络,可以看到不同的媒介技术及其应用如何为中国的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可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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