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去年底,有网友问道:“《食品安全法》规定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赔偿。在10倍价款未超过1000元的情况下,消费者不同意价款10倍的赔偿而直接要求1000赔偿合法吗?”。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答复:“食法148条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条款,请向立法部门咨询。”那么,这个答复是否存在问题?笔者认为:“没毛病!”。综合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