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对偶然防卫的学术观点较多,有偶然防卫无罪说、未遂说和既遂说,且这些学说对偶然防卫的刑法定性各不相同,有着各自的合理性,但也都存在一定的理论局限性。通过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认定偶然防卫是犯罪既遂相比于结果无价值说和行为无价值说而言,不仅可以对偶然防卫进行准确的定性,体现其危害性,也能给予行为人合理的刑事处罚,实现罪责刑相适应,还可以实现刑罚打击犯罪与保护法益、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相统一的目的。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下认定偶然防卫是犯罪既遂具有相对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