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今天,当传统的劳务供需关系中加入了互联网APP平台因素时,网约工的概念即应运而生。与之相伴,网约工与APP平台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则成为让双方都感到"挠头"的法律问题。从法律上来说,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通知精神,劳动关系成立应同时具备"双方主体资格、用工管理与劳动安排、报酬、劳动为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四大要素,也就是说,劳动者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