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政可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理论范畴,这个问题并不取决于宪政被人们赋予的特殊意识形态,在根本上它取决于当代中国有没有宪政的需求和事实,取决于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关联及意义。鉴于宪政最一般的理论抽象即规范政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体制中规范性因素不断增加是一个不争事实;同时,宪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有着自身独特的地位和意义,故宪政可以成为描述当代中国政治的一个分析性概念,进而应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理论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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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