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BOT (Build-Operate 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指社会资本承担新建项目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政府的项目运作方式,属于PPP项目中的一种运作模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发布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用于指导此类会计实务的依据为财政部于200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本文以垃圾焚烧发电BOT业务为例,探讨在适用的前提下,即符合“双特征”与“双控制”条件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实施将如何影响BOT业务的收入确认,并对BOT业务实务中可能存在的收入确认、无形资产减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等会计处理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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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