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难污染是现代海洋污染的重要因素,而传统海难救助并不包括环境救助,因而导致海难环境污染问题愈发严重。只有通过海难救助报酬体系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环境救助问题才能得到很好解决。本文由"无效果,无报酬"规则,到"安全网"条款,再到现行海难救助报酬体系和船东互保协会特别补偿条款,系统阐述了海难救助报酬体系的发展历程,提出在国际救助公约中引入船东互保协会特别补偿条款等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