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并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丰富了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实践中认罪认罚制度上诉率虽低于正常刑事案件,但是出现大量空白上诉,不仅消耗司法资源,而且动摇司法权威。对认罪认罚案件上诉权与抗诉应对的合理性展开探讨,构建认罪认罚上诉机制和检察机关有条件的行使抗诉权,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