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教师厅[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