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龙眼肉原称"龙眼",至明《本草蒙筌》明确"取肉用药",始以"龙眼肉"为正名。其原产于广东,而以闽桂两省为道地药材产区。通过对龙眼肉的名称、产区、品质、伪品和炮制等方面进行较为全面的本草考证,从而为当代中药材的开发利用提供历史依据和科学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