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2年3月,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立法层面正式被确立下来。然而,刑事诉讼法仅用了三个条文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行规定,内容过于原则和笼统,尤其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些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笔者以安徽省蚌埠市、六安市、宿州市检察机关(以下简称"三地检察机关")为调查对象,对安徽省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司法适用情况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