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我国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及实践 ,指出了亟待解决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问题 ,认为应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中的惩罚性功能让位于专门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此法律制度构建前提下 ,对理论界与实践中所奉行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的传统认识进行了批判 ,并对其给予了重新诠释与界定。在澄清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功能的基础上 ,结合人身伤害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特点 ,对其赔偿原则及法律因素提出一些新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