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例1981年,村民马某经乡政府批准取得一处宅基地(以下简称"案涉宅基地")并建成住房。2002年6月,区政府为马某颁发了第316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316号证"),证载面积296平方米。2007年,因子女上学,马某一家搬至市区租房居住。2011年8月,市政府为同村村民金某就案涉宅基地颁发了第59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以下简称"599号证"),证载面积255平方米。2012年,马某与金某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