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反垄断法》从开始实行,到现在已经有十二年的时间,在这个期间,无论是我国的反垄断的执法能力还是执法经验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当前日益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我国的反垄断执法已经逐渐常态化,现有的《反垄断法》当中的一些条款的不适应性逐渐开始显现,一些规定不能适应现在和未来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竞争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加明显,这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反垄断法》的配合。这些情况都说明,我国现在有必要对《反垄断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以保证《反垄断法》与时俱进,可以和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技术发展等各方面相适应。

  • 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