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公共性渐趋衰落。公益组织凭借自身优势,分别从文化建构、组织建构和治理建构三个层面参与到重建农村公共性的事业之中,并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自身局限性与农村社会结构之间的张力,公益组织在参与公共性建构的过程中可能遭遇到三重困境:公共性文化建构的表层化,公共性组织建构的外形化,以及公共性治理建构的形式化。要破解这三重困境,公益组织需要发挥其专业性特质,在辩证认知农村公共性结构的基础上,设置恰当的公共性建构目标,并采取策略性的建构手段,对农村既有的公共性资源因势利导,促成农村公共性的重建。此外,公益组织也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克服自身的局限性。而政府也应当通过引导与支持等方式,加强与公益组织的合作,以更好地推进农村公共性的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