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既是我国当前教育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也是我国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教育均衡要经历基本均衡与优质均衡两个阶段,二者在基本内涵、包含内容、评估标准和实现路径方面有着较大区别,同时二者同属教育公平范畴,并存在递进与共存的关系。厘清二者的关系对于帮助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的逐步调整和实现义务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避免在工作中犯"教条主义"和"冒进主义"的错误,以保证我国义务教育朝着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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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西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