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计划经济包福利的特点,其权利主体必然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由于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现行立法的规定、地下土地交易市场的长期存在、小产权房的屡禁不止等,使户籍改革与宅基地使用权发生联动.提出了立足社会实际,考虑制度本身产生的背景,以户籍改革是否完成为阶段,未完成之时,有偿使用制度与无偿使用制度并行;完成之后,彻底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市场化与商品化,从而有效实现户籍改革与宅基地使用权的良性有效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