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全国30个省(市、区)200个县(市、区)31288个行政村的问卷调查数据,本文综合运用倾向得分匹配(PSM)和中介分析法(MA),重点剖析了宅基地制度改革对农房闲置的减缓效应及影响机制,并比较了不同经济区域、地理区位及村庄规模下的组群差异。研究表明:宅基地制度改革能有效降低农房闲置程度,而且对季节性闲置农房的盘活效力大于对常年闲置农房的作用,不仅使行政村农房总闲置率、季节性闲置率、常年闲置率分别净下降2.321、2.051和0.270个百分点,也使每百户农房总闲置数、季节性闲置数、常年闲置数依序净减少2.408栋、2.114栋和0.294栋。相比其他不同类型村庄,宅基地制度改革对特大型村、中郊村以及西部地区村庄农房闲置的减缓效应更大且显著。此外,宅基地取得或宅基地流转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农房闲置之间均发挥了部分中介作用,有助于减缓农房总闲置和季节性闲置,但无助于减缓农房常年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