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基于国际最新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版(SHA 2011),对2016年四川省居民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进行测算与分析。方法:采用经合组织、欧盟统计局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修订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版。结果:四川省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总量为38.81亿元,治疗费用花费最高的是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类精神疾病,治疗费用为18.45亿元,占47.55%;超过50%的治疗费用集中在45-70岁之间,60-65岁人群发生的治疗费用占比最高,占12.86%;发生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占比最高,高达98.73%;从服务功能上看,93.26%的治疗费用发生在住院服务上。个人医疗负担偏重,家庭卫生支出比重达到了53.15%。结论:四川省精神疾病患者的个人负担较重,建议重点关注老年人群精神疾病的防治、加强对严重精神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同时增加基层的专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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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共卫生学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