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政函[2021]43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引导全省各地各部门各组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切实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根据《陕西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省质量强省工作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及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