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交政法〔2022〕 70号各市(广德市、宿松县)交通运输局、司法局,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在推行轻微免罚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推行承诺轻罚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