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法理、法律规定、判决案例三个方面对假冒他人署名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后,明确了假冒他人署名行为属于侵害著作权人身权中的署名权;通过进一步研究法律规定和实际判例指出,假冒他人署名侵权行为承担的侵害赔偿应不限于物质损失,还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对物质损失额的计算依据及合理性,给出了具体计算步骤,另外,本文首次根据假冒署名作品侵权范围和可能的获利、被署名人的知名程度和可能的损失、将假冒他人署名侵权行为情节分为一到十级,相应将法定赔偿50万元分为一至十级。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参照法定赔偿等级中的假冒署名行为情节分为十个等级进行赔偿。如此,统一法定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既能约束监督法官在采取法定赔偿方式时的自由裁量权,实现同案同判;又可以指导社会公众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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