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警察法治观念有了较大提升,在保障案件质量、提高执法效率和带动社会法治观念等方面都较好地彰显了其价值。同时,警察法治观念培育方式也面临科学性不足等问题。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推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既是配合全面依法治国举措的同向发力,也是进一步提升警察法治观念的新路径,有助于倒逼警察在执法办案中有意识地强化权利保障思维、程序正义思维和证据规则思维等法治思维,推动其主动将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变成自觉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