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以“自由灯塔”和“世界权力托管人”自居,干预他国事务的野心在其独特优越感的驱使之下迅速膨胀。美国国家安全概念的演进在国家利益当中,美国始终将国家安全置于首位。杜鲁门政府签署的《1947年国家安全法》首次全面确立了美国国家安全的维护体系,创设了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最高决策和议事协调机构。自此以后,美国的涉安立法走过了由综合到专项(9·11事件之后,小布什签署《2001年爱国者法案》,奥巴马签署《2015年美国自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