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有限的司法资源和不断激增的刑事案件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解决此种矛盾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但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境。为了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应当强化值班律师的实质帮助;为了保障检察机关提出精准量刑建议,除了要有可参考的标准外,还要充分听取并吸收被追诉人、被害人的意见;最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要区分定罪与量刑的证明标准。

  • 单位
    太原工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