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办函[2021]30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