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这就需要强化对国有企业投资的监管。本文通过对甲、乙两家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投资情况的实证研究,发现其在股权投资、参股公司过程中存在对控股方监督不足、事前决策准备不足、事中监督不力、事后跟踪评价缺乏导致部分投资项目收益不佳等问题,并据此提出从明确战略定位、完善事前决策程序、健全事中监督、建立后评价机制等规范要求,以强化国有企业投资和参股公司监管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