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最直接的内质规定而言,书法是文字书写的方法,而这个外延在今天看来就太宽泛,那么,将其缩小一下,可以说书法是文字书写的优选方法或可以作为优选方法的典范性文字书迹。书法的概念是历史的,是流动变化的。从书法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书法出现了实用书法、艺用书法和美术书法等历史形态。因此,我们不应当、也不可能用某一种书法形态的内质规定来界定多元性的书法。

  • 单位
    南京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