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汉语言说类被字句在单事件表达上往往采用简单形式,少用复杂形式,多数是一个句段对应一个事件,两个或两个以上句段对应一个事件的比较少见,例外多与“指派、拘押”类事件有关,表示说话方式的较少;汉语言说类被字句在句法上往往会受到一定限制,多数只出现在谓语位置上。汉语言说类被字句在多事件表达上,一般不表达比较复杂的事件关系,主要表达两个事件先后出现,在逻辑语义关系上比较单一,即便是“并列关系”这种语义关系比较简单的情况也较少出现,“因果关系”和“递进关系”这类相对比较复杂的语义关系在汉语言说类被字句中更少出现。由此可见,汉语言说类被字句在多事件表达上是比较受限制的一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