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羁押前审讯历来都被视为产生违法审讯、乃至刑讯逼供的重要阶段。经过国家持续多年的法律治理,违法审讯的面貌已经发生改变。基于西南某市A派出所的个案研究发现,民警的日常审讯基本符合法律规定,但在刑讯逼供等极端违法审讯已逐步销声匿迹的情况下,民警的其他违法审讯,特别是审讯程序违法依然存在。国家不仅需要治理审讯方法违法,也需要正视、严加规范民警的审讯程序违法问题。通过进一步提高两种违法审讯的可识别性、可验证性及惩罚成本的同时,实现民警审讯行为的事前防控,配套改革公安机关内部的相关制度,最大程度地降低我国刑事审讯的违法性,以提升公安民警办案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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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