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不谦虚的说,我是山西省内担保行业的第一批开拓人。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促进国内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于199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九十年代末,太原市财政局周转金管理处改制为两个单位,山西省内首家政府性担保机构——太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应运而生。捧着一部《担保法》,我开始了对担保——这一新生行业的探索,当时,别说是我省我市,在全国范围,担保都是一个新兴行业,没有经验可供借鉴,唯一能做的,便是"摸着石头过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