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梳理近年来全球数字治理的主要趋势,详析澳大利亚《新闻媒体和数字平台强制性议价规则》和欧盟《数字服务法案》草案的数字平台监管案例,尤其是大型数字平台的内容审核机制,对制度和监管层面进行初步的探讨。对于未来的数字治理和平台监管,本文提出四条政策建议:1.数字治理和平台监管需要数字立法、政策和制度创新:政府和议会的主导地位不可替代;2.数字生态系统的共同监管新模式:政府监管应同平台自我监管相结合,并提倡多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协作;3.数字平台治理和内容审核机制应优先考虑公共利益、用户权利以及支持数字时代的新闻媒体发展;4.未来数字治理和平台监管需要更多跨国治理和国际数字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