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单位制解体,社区成为整合城市居民基本单元的背景下,社区所承载的治理压力不断加大,需要充分挖掘在职党员资源促进社区发展。在职党员拥有单位人、社区人和党员三重身份,其参与社区治理是发挥党员先进性,充分挖掘社区内部党建资源,缓解社区治理压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但在职党员、社区和单位党组织等主体的认识缺陷、社区活动安排的不合理以及必要管理制度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在职党员参与作用的发挥。因此,实现在职党员常态长效参与社区治理,需强化各方主体意识、创新社区活动以及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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