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市管〔2022〕127号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法院、检察院、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消保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