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业经2023年3月15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省政府346号令公布,自2023年5月4日起施行。一、《规定》的主要特点一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条例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规定的重要制度,确保与国务院条例立法精神和规定内容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