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兴权利成长过程中,法官解释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规则未明的案件中,法官通常通过解释扩大规则的适用范围,将既有规则拓展到新兴技术领域。法官的扩大解释是对规则的探索和创新,这种"超越文本"的裁量需要合理的论证才能获得正当性。实践中,法官通过逻辑推理获得解释在形式上的合理性;同时,通过目的权衡获得解释在实质上的合理性。具备合理性的解释能够增强判决文书的说服力,进而使文书确认的新兴权利获得认可,实现其在司法领域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