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2021年8月3日国知局公布了审查指南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计算机程序申请的可授权客体问题也引起业界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计算机程序专利可授权客体的规则首先要在发明专利可授权客体的基本规则框架之内。自1984年以来,发明专利可授权客体的基本规则框架没有发生改变。本文从计算机程序专利可授权客体问题的现实逻辑基础出发,进一步探讨了回归专利法宗旨下的计算机程序专利可授权客体问题的范围。从自然规律的角度来理解,逻辑上也并没有将自然规律完全限制在自然科学技术的范围内。那么,除了自然科学技术领域中的自然规律,在其他领域例如经济和金融等领域中的利用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则而得出的解决方案是否也可以属于发明创造?本文认为,广义理解下的计算机程序专利可授权客体问题在回归专利法宗旨下的论述中是可以找到逻辑基础和法理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