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研究城市经济活力发展状况,课题组以江西省地级各市作为研究对象,选取八项数据指标构建城市经济活力评价体系,并通过各市的统计年鉴及统计公报采集了相应的数据,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及综合指数法的理论,建立了城市经济活力的绝对性评价模型和相对性评价模型。绝对性评价模型的求解结果表明:自2019年至2020年,景德镇市的城市个体经济活力发展程度位居第一,而后是萍乡市、新余市、九江市、宜春市和南昌市,其余各市城市经济活力则出现了倒退;相对性评价模型的求解结果表明:从2019年至2020年,南昌市的城市经济活力发展水准相较于省内平均发展水准位居第一,其次是九江市、赣州市和吉安市,其余城市的城市经济活力发展水准均低于省内平均发展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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