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助力法治化民商经济建设,2020年我国开展了企业合规试点工作。第三方监管机制作为合规监管的重要手段,发挥了极大作用。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但在第三方组织人员选任、监管费用的支付主体等问题仍然存在诸多分歧。文章结合各地区试点经验,提出了规范化、智能化评估组织人员选任机制和明确“共同支付”的监管费用承担方式两种参考路径,以深化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的实践。一、完善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