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 2015年度调查数据,可以发现:警察个体方面"警察清廉"与警察组织方面的"刑事办案效率"和"社会治安治理"都与农村公共安全服务感知呈正相关关系;"政府公共服务"满意度与农村居民对农村公共安全服务感知评价呈正相关关系;检察院、法院受非法干预状况以及农民对检察官、法官的整体感知与农村公共安全服务质量感知呈现两端高于中间的"V型"变动关系。提升农村公共安全服务质量,需要对相关法律制度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公安机关及其他核心利益主体协同供给,需要激发农民主体参与的积极性,还需要不断提升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