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汉时期令史的设置有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从秦到西汉,令史普遍设置于县级政府,其他一些政府机关有时也有设置,但未制度化;进入东汉以后,令史主要为中央公卿的属吏,县级政府中已比较少见,仅在边塞军事系统的候官仍有令史设置。令史在秦汉各级政府中的数量较多,地位较高,有固定的任用升迁途径,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待遇,是重要的属吏。令史最基本的职能是"掌案文簿",并广泛参与各种具体政务的处理,类似于今日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秘书,主要负责文书的起草、收发、传递和保管,主管和审核各种籍账,参与调查案情、追捕犯人等司法审判工作,举劾违法失职官吏,监督行政工作,保障行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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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