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鲁政字〔2022〕60号烟台、淄博、威海市人民政府:《烟台市政府关于建设烟台新药创制山东省实验室的请示》(烟政呈〔2021〕60号)、《淄博市政府关于建设淄博绿色化工与功能材料山东省实验室(齐都实验室)的请示》(淄政呈〔2021〕42号)、《威海市政府关于建设威海先进医用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山东省实验室的请示》(威政请字〔202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