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7年,我国科学领域开展了一场关于科学研究体制的“争论”,焦点是中国科学院与高等学校究竟谁才是科学研究的中心。这场“争论”最终由国务院做出结论而宣告结束。其积极意义在于进一步理顺了我国科学研究的体制问题,明确了各科学研究力量的分工,既为当时我国科学研究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此后科学研究体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总的来说,此次“争论”并非个人意气或部门利益之争,而是关系新中国科学研究发展方向之“争”。

  • 单位
    当代中国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