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有效打击违反非洲猪瘟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号)等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