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化死亡”是被数字技术赋能的死亡系统,包括死亡的数字化展现、死亡的交往化、死亡的去交往化和数字记忆的终结。(1)在生存间性的视角下,数字化死亡建构了生死间的有机联系——它打开了死亡的公共性,并发明了一种灵性的数字身份。(2)逝者的“幽存”应当受到尊重,且应首先由其本人的意志所支配。他者僭越逝者的权利,无异于摧毁一种“数字来生”。(3)数字化死亡的技术仍在演进之中。从个体和群体两个方面来看,当下的数字化死亡是不平等的。(4)在数字时代,死亡是多重的,而人的数字遗骸才是其最后的“人”。数字化死亡不是生的沉沦——对数字化死亡的冒犯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