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代汕头的海港检疫受制于旧有"海关检疫"体制,海港检疫权的回收实际面临管辖权的归属和部门利益之争。1874年后汕头形成一套由地方官、潮海关税务司和汕头领事团合作管理,潮海关税务司派海关医官具体办理的"海关检疫"体制。1927年4月起,汕头市政府先后设立出洋种痘处和汕头海港检疫处,试图突破"海关检疫"体制,将海港检疫收归自办,引起外国势力的反对。1930年7月,全国海港检疫管理处成立,次年4月接收汕头市海港检疫所,汕头海港检疫从地方收回中央。然而,旧有的海港检疫参与者并未因此退出历史舞台,各方围绕海港检疫的管辖权和权利展开博弈。直到1936年7月,国民党中央掌控广东政局后,汕头市海港检疫所才真正成为全国海港检疫处的直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