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现行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要求和原则,根据法律规范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门类,并由这些法律门类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相互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而环境法律体系则是现行全部与环境有关的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有机统一整体。从理论意义上来说,一个国家的环境法律体系是否完善,会影响该国环境法学的发展;从实践意义上来说,一个国家的环境法律体系是否健全,是衡量该国环境法制建设和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但是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体系对解决环境问题来说还存在诸多弊端。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我国现行的环境法律体系,并指出其形成的原因,分析利弊;第二部分对比国际环境法律体系以及西方国家的环境法律体系;第三部分论述对我国现行环境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的一些建议;第四部分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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