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亮点提要:在具体实践中如何准确把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如何把握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裁量尺度?本文通过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一、免予处罚条件餐饮单位采购的农产品经抽检农残或重金属污染物等超标是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监管领域最常见的问题之一,《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