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执法具有“两多一强”和价格违法行为较难发现的特性。所谓两多,一是检查的医疗服务项目多、二是执法取证所需资料多且相互关联。一强,是指医疗服务信息不对称性强。笔者现以某医院套用项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案为例,试分析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执法展现出的特点和难点,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执法实践提供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