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殷商是中国历史的开幕时期,也是中国艺术观念的形成和奠基期。这一时期的甲骨刻辞虽然没有将艺术作为讨论对象,但其中出现的“艺”“乐”“舞”“画”“美”“丽”“丑”“品”“鉴”等字,却勾勒出了后世中国艺术形式和艺术批评的框架。刻辞文字按“依类象形”的原则构成,为“以形释义”提供了可能性。其中,“艺”“乐”“舞”“画”的构形方式,暗示了艺术与原始农耕文明的内在关联,“美”“丽”“丑”关乎艺术评价的维度,“品”“鉴”涉及艺术评鉴的方法。通过与殷商青铜器的相互参证则可看到,摹仿与变形是殷商艺术的创制原则,象征与暧昧是其主导性的艺术风格,自然认知是其对艺术价值的基本定位。据此,殷商时期虽然尚未形成自觉的艺术观,但却为中国艺术史提供了观念的本源。